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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
2020-04-24

各二级院、系(部)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“创新强校工程”(2019-2021年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职函〔2019〕134号)要求,经研究,在我校师生返校前做好2020年度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(学生和教师满意度)相关工作。要求如下:

一、调查对象

1、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、高职院校在岗专任教师。

2、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调查另行安排。

二、调查时间、方式

2020年5月2日-5月4日;

调查方式:学生和教师调查采用扫“二维码”的方式填答调查问卷(各系提交的学生、老师的个人邮箱为唯一身份认证)详见附件1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纳入高等职业教育“创新强校工程”考核。专任教师或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回复率<20%,学校“创新强校工程”相关指标考核分数为0分。

(二)各二级院、系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。这次调查时间紧、任务重。各二级院系责任人要加强宣讲工作,及时将质量跟踪调查的意义、形式、内容、要求等传递给相关学生、教师,努力提高回复率。如某系回复率不达标,影响“创新强校工程”考核指标打分的,后果由某二级院系自负。

(三)请各二级院系负责人加入“东职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群”(QQ群号:674743314)实时了解调查问卷回复情况。

(四)各二级院系在开展调查时,如果大量学生教师登录系统答卷发生系统拥塞,系统会提示,请等待半小时到一小时后再登录答卷。

(联系人:刘畅电话18098276301)

附件:1、学生、教师答卷流程。

      2、调查信息采集表(学生、教师、各系负责人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研究中心    质量诊断与改进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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