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部门:
为做好学校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填报要求
(一)平台网址为http://172.16.29.164/。
(二)各部门兼职教育统计人员名单及账号详见附件1“各部门兼职教育统计人员名单”,教师用户账号为工号。部门初始密码为部门账号,教师初始密码为工号,请及时修改密码。
(三)各相关部门负责填报的数据表请按附件2“数据采集分工表”执行。
(四)2022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时间范围为: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。办学经费统计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(五)本次数据采集填报、审核工作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。11月30日前上报教育部。
二、数据采集填报流程
1.系统安装、系统初始化、权限分配。由信息中心、质量办负责。(9月20日前完成)
2.工作分配,发布数据源采集通知。由质量办负责。(9月20日-22日)
3.源数据初始化。(9月22日-9月30日)
(1)教务处负责的源数据表“0.1.1开设专业基础信息表”“0.1.2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”“0.1.5在校生基础信息表”于9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并导入系统。
(2)人事处负责的源数据表“0.1.3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”“0.1.4校外兼职教师基础信息表”于9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并导入系统。
(3)产教融合办负责的云端源数据表“1.6.1企业数据”于9月30日前完成数据补充并同步到云端。
(4)所有6张源数据表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。
4.17张基础数据表采集。负责基础数据表的相关部门按附件2安排执行。(10月10日-10月20日)
5.47张专项数据表及教师个人4张数据表采集。负责专项数据表的相关部门及教师按附件2安排执行。(10月21日-10月30日)
6.数据审核和校验。按照教师自审-部门复审-学校终审的程序执行。各部门对照附件2安排执行,学校终审由相关职能部分负责。存在问题返回修改,无问题的完成数据审核。(11月1日-11月4日)
7.数据检测汇总。由质量办负责(11月7日-11月11日)。
8.数据上报。由质量办负责导出平台核心数据表,经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后上传平台,最后数据上报国家平台(11月15日-18日)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思想更加重视,进一步落实责任。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是学校每年一项重要工作,也是全面展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平台,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,主要领导要亲自抓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数据采集的第一责任人,对所填报数据的准确性、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。发展规划办根据“双高”建设任务和升本条件等,给出相关指标要求,积极参与指导。
2.重点更加突出,进一步明确人员。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联系和组织工作,根据填报要求指导任课教师填报数据。各部门2022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人员原则上为各部门兼职统计工作人员,名单详见附件1“各部门兼职教育统计人员名单”。如有变动,请及时将新的人员名单反馈至质量办。
3.组织更加精心,进一步确保质量。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数据是全面掌握学校办学情况、发布质量年报、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基础,教育部今年将对各校年度数据填报工作的时效性、合规性进行通报。各部门要精心组织,认真填报数据,确保数据格式正确,字段完整。数据统筹部门要积极主动指导,从源头上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、原始性和真实性,高质量完成本部门数据的采集填报任务。
4.统筹更加合理,进一步确保时效。今年的数据平台采集填报工作任务重,数据平台系统也是全面改版变动大,数据采集难度增大,各部门要统筹好数据采集与日常工作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在11月4日前完成填报、审核等工作任务。请各部们减少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任务安排,给足采集数据的时间,确保数据的时效性。
为方便工作,各部门采集人员请加入数据采集交流QQ群:124644314。
联系人:叶老师 电话:23306289
附件:1. 各部门兼职教育统计人员名单及分配账号
2. 数据采集分工表
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2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