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处(室):
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全面发展质量保证体系,质量办于2018年5月14日组织了“学生发展质量诊改”工作推进会,就学生发展质量诊改实施方案进行了说明,并就推进诊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各相关部门(主要有院办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、产业中心)已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了自我诊断,填写了《学生发展质量自我诊断表》。
根据工作要求,各相关部门从6月份至今开展第二阶段工作:扎实整改,形成报告。请各相关部门对照各自填写的《学生发展质量自我诊断表》,认真总结改进成效,形成《学生发展质量诊改报告》,于2018年10月15日前提交质量办: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1A405,电子版在本通知“附件收集”处上传。
后续质量办将根据各相关部门诊改情况,组织诊改复核,形成复核意见。各部门依据复核意见实施整改,持续改进。
附件:
1.学生发展质量自我诊断表(各部门上交)
2.学生发展质量诊改报告(参考格式)
通知已在OA上发布,请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。
质量诊断与改进办公室
2018年9月18日